人才培养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08 阅读量: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 7号)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结合我院博士生招生的工作实际,经我院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

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指导精神。

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持以下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5:00-16:30 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楼南102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4)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5)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证明纸质版

注意: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楼

请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区(泉港楼南101优尔报告厅)。

四、复试内容


内容
要求
时间
分值
英语口语
英文自我介绍
2分钟
10分
专业基础知识

考生进行PPT汇报,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每位学生做8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为:本人课题进展情况或对一篇本领域的国外外文期刊文献做综述报告、在读期间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等。

2、申请-考核:每位学生做8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为:本人硕士学位论文课题或目前在研课题总结报告、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等。
8分钟
30分
综合能力
复试考核小组提问
20分钟
60分
复试总分
100分


五、复试成绩及复试比例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60 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我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指标为20个,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1:2。


六、录取原则

我院2021年博士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结合导师的年度招生数量,所有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导师年度招生数量按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文件执行。

七、关于更改报考导师

更改报考导师的工作必须在复试工作前完成,复试后不再允许更改报考导师。

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要求为:转入导师、转出导师必须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面招生。

申请流程为:考生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 ),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并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审批。如果转入导师和转出导师不在同一专业下,考生申请书中需注明“更改后的*码、专业名称、专业研究方向码、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

申请书请于5月13日前提交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泉港楼南102。

八、缴纳复试费

复试考生须网上缴纳130元复试费。具体操作: ①登录福州大学计财处网站,选择“网上收费”(或输入网址http://tyzf.fzu.edu.cn);②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设置密码,注册后返回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③新用户注册步骤,在缴费首页选择右上角的“报名系统”,选择“博士复试费”,点击报名后,选择“注册”进行用户注册;④确认缴费信息并支付成功——复试报到时提供缴费成功截图证明及复印件。

九、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体检材料寄送地址另行通知)。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关于人事档案问题

我院2021年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院,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月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并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不予录取的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

5、提供虚假信息。

十二、申诉渠道及院系联系人

石油化工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公布拟录取名单及成绩,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接受学生申诉。

申诉渠道:

联系人:侯老师,邮箱:lxhou @fzu.edu.cn,电话:0591-22865226。

正式的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2865226,地址: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楼南102。

十三、其他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 7号)文件精神执行。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5月7日



附件1: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2: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

附件3:参加复试博士生考生名单

附件4: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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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08 阅读量: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 7号)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结合我院博士生招生的工作实际,经我院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

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指导精神。

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持以下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5:00-16:30 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楼南102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4)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5)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证明纸质版

注意: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楼

请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区(泉港楼南101优尔报告厅)。

四、复试内容


内容
要求
时间
分值
英语口语
英文自我介绍
2分钟
10分
专业基础知识

考生进行PPT汇报,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每位学生做8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为:本人课题进展情况或对一篇本领域的国外外文期刊文献做综述报告、在读期间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等。

2、申请-考核:每位学生做8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为:本人硕士学位论文课题或目前在研课题总结报告、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等。
8分钟
30分
综合能力
复试考核小组提问
20分钟
60分
复试总分
100分


五、复试成绩及复试比例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60 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我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指标为20个,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1:2。


六、录取原则

我院2021年博士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结合导师的年度招生数量,所有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导师年度招生数量按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文件执行。

七、关于更改报考导师

更改报考导师的工作必须在复试工作前完成,复试后不再允许更改报考导师。

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要求为:转入导师、转出导师必须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面招生。

申请流程为:考生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 ),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并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审批。如果转入导师和转出导师不在同一专业下,考生申请书中需注明“更改后的*码、专业名称、专业研究方向码、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

申请书请于5月13日前提交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泉港楼南102。

八、缴纳复试费

复试考生须网上缴纳130元复试费。具体操作: ①登录福州大学计财处网站,选择“网上收费”(或输入网址http://tyzf.fzu.edu.cn);②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设置密码,注册后返回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③新用户注册步骤,在缴费首页选择右上角的“报名系统”,选择“博士复试费”,点击报名后,选择“注册”进行用户注册;④确认缴费信息并支付成功——复试报到时提供缴费成功截图证明及复印件。

九、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体检材料寄送地址另行通知)。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关于人事档案问题

我院2021年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院,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月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并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不予录取的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

5、提供虚假信息。

十二、申诉渠道及院系联系人

石油化工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公布拟录取名单及成绩,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接受学生申诉。

申诉渠道:

联系人:侯老师,邮箱:lxhou @fzu.edu.cn,电话:0591-22865226。

正式的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2865226,地址: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楼南102。

十三、其他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 7号)文件精神执行。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5月7日



附件1: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2: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

附件3:参加复试博士生考生名单

附件4: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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