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科及专业:
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核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化学、力学等一级学科相关专业。
二、岗位待遇
1.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学校给予安家补贴25~30万元,配套科研启动费5~15万元;符合相关人才项目的,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
3.学校提供人才公寓(过渡期三年),配套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4.省(境)外博士除了享受上述待遇外,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同时享受福建省提供:①生活津贴:2000元/人/月,按月发放,连续发放五年;②住房补助:博士每人共14万元,正高职称人员每人共18万元,每年发放一次,分五年发放(入职后第3-7年)。
4、推荐到泉港校区工作的老师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泉州市相关人才项目。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化工学院
邮编:350116
联系人:蒋老师(0591-22865220)
邮箱:syhg@fzu.edu.cn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