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本学院学生学习积极性,考虑学生个性发展及专业兴趣,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制定我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一、 基本条件、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基本条件、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关于申请转出的补充要求
1、本学院转外院学生首先必须满足其高考的分数要高于所转专业2015年在其所在省份招生的最低分数线。
2、本学院转外院和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各专业2015级在校学生数(不含定向招生学生)的10%,其中本学院转外院学生人数控制在各专业2015级在校学生数(不含定向招生学生)6%以内;
3、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转出规定总数,则在各专业转专业核定人数内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转。
三、关于申请转入的补充要求
1、详见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本学院外院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转入总人数不超过我院2015级学生在校学生总数的10%(不含定向招生学生)。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转入规定总数,则在各专业转入核定人数内按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换算成百分制的平均学分绩点*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录转。
四、我院2015级本科生中独立定向招生学生,该类学生不得转出到外专业或外院专业。
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办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