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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6-04-07 阅读量:

为充分调动本学院学生学习积极性,考虑学生个性发展及专业兴趣,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制定我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一、 基本条件、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基本条件、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关于申请转出的补充要求

1、本学院转外院学生首先必须满足其高考的分数要高于所转专业2015年在其所在省份招生的最低分数线。

2、本学院转外院和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各专业2015级在校学生数(不含定向招生学生)的10%,其中本学院转外院学生人数控制在各专业2015级在校学生数(不含定向招生学生)6%以内;

3、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转出规定总数,则在各专业转专业核定人数内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转。

三、关于申请转入的补充要求

1、详见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本学院外院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转入总人数不超过我院2015级学生在校学生总数的10%(不含定向招生学生)。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转入规定总数,则在各专业转入核定人数内按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换算成百分制的平均学分绩点*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录转。

四、我院2015级本科生中独立定向招生学生,该类学生不得转出到外专业或外院专业。

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办

2016年4月7日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6-04-07 阅读量:

为充分调动本学院学生学习积极性,考虑学生个性发展及专业兴趣,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制定我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一、 基本条件、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基本条件、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关于申请转出的补充要求

1、本学院转外院学生首先必须满足其高考的分数要高于所转专业2015年在其所在省份招生的最低分数线。

2、本学院转外院和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各专业2015级在校学生数(不含定向招生学生)的10%,其中本学院转外院学生人数控制在各专业2015级在校学生数(不含定向招生学生)6%以内;

3、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转出规定总数,则在各专业转专业核定人数内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转。

三、关于申请转入的补充要求

1、详见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本学院外院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转入总人数不超过我院2015级学生在校学生总数的10%(不含定向招生学生)。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转入规定总数,则在各专业转入核定人数内按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换算成百分制的平均学分绩点*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录转。

四、我院2015级本科生中独立定向招生学生,该类学生不得转出到外专业或外院专业。

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办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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