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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28 阅读量:

 

一、我院需要调剂生的专业

1、化学工程(学术型,专业代码 081701)

2、化学工艺(学术型,专业代码 081702)

3、工业催化(学术型,专业代码 081705)

4、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学术型,专业代码 0817Z2)

5、化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085602)

6、化学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085602

 

二、调剂生申请资格

1、考生参加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复试基本分数线;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不跨门类调剂。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考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我院只接收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

3、所有专业调剂一志愿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

4、(1)申请调剂化学工程、化学工艺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17一级学科

  2)申请调剂工业催化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应用化学、精细化工、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注:考试科目--外国语名称及代码必须为英语一);

3)申请调剂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07一级学科、机械工程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02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11一级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代码为0820一级学科相关专业;

4)申请调剂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0856类别0857类别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17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07一级学科0858类别相关专业。

 

 

三、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同一轮调剂中,调剂生复试名单按照以下规则产生:根据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分成四个批次,按照批次顺序(从第一批次到第四批次)进行调剂,同一批次内按照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1)第一批次: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 2017 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 0817)学科评估结果为 A+高校(2 所):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A 高校(5 所):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福州大学;

2)第二批次: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 2017 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 0817)A-高校(7 所,名单附后);中国科学院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4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3)第三批次: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 2017 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 0817)学科评估结果为 B+高校(15 所,名单附后);

4)第四批次: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前面所列高校之外其他高校。

 

四、调剂生复试通知相关事项

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限内,我院各专业缺额情况将会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调剂,我院会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正式开始受理调剂申请。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收到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过时未回复视为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考生须谨慎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一律不予解锁。

目前全国调剂系统尚未开通,具体调剂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申诉渠道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591-22865220 ,邮箱:lxhou@fzu.edu.cn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2022 年 3 月 26

 

 

 

 

附:2017 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 0817)学科评估结果为 A+、A、A-、B+高校名单

学科评估结果 学校代码及名称

A+

10056 天津大学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A

10003 清华大学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10335 浙江大学

A-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10610 四川大学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10286 东南大学

10384 厦门大学

10459 郑州大学

10533 中南大学

10611 重庆大学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10295 江南大学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10490 武汉工程大学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10697 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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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2022 年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28 阅读量:

 

一、我院需要调剂生的专业

1、化学工程(学术型,专业代码 081701)

2、化学工艺(学术型,专业代码 081702)

3、工业催化(学术型,专业代码 081705)

4、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学术型,专业代码 0817Z2)

5、化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085602)

6、化学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085602

 

二、调剂生申请资格

1、考生参加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复试基本分数线;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不跨门类调剂。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考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我院只接收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

3、所有专业调剂一志愿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

4、(1)申请调剂化学工程、化学工艺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17一级学科

  2)申请调剂工业催化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应用化学、精细化工、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注:考试科目--外国语名称及代码必须为英语一);

3)申请调剂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07一级学科、机械工程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02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11一级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代码为0820一级学科相关专业;

4)申请调剂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0856类别0857类别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17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相关专业(代码为0807一级学科0858类别相关专业。

 

 

三、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同一轮调剂中,调剂生复试名单按照以下规则产生:根据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分成四个批次,按照批次顺序(从第一批次到第四批次)进行调剂,同一批次内按照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1)第一批次: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 2017 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 0817)学科评估结果为 A+高校(2 所):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A 高校(5 所):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福州大学;

2)第二批次: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 2017 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 0817)A-高校(7 所,名单附后);中国科学院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4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3)第三批次: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 2017 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 0817)学科评估结果为 B+高校(15 所,名单附后);

4)第四批次: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前面所列高校之外其他高校。

 

四、调剂生复试通知相关事项

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限内,我院各专业缺额情况将会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调剂,我院会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正式开始受理调剂申请。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收到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过时未回复视为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考生须谨慎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一律不予解锁。

目前全国调剂系统尚未开通,具体调剂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申诉渠道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591-22865220 ,邮箱:lxhou@fzu.edu.cn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2022 年 3 月 26

 

 

 

 

附:2017 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 0817)学科评估结果为 A+、A、A-、B+高校名单

学科评估结果 学校代码及名称

A+

10056 天津大学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A

10003 清华大学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10335 浙江大学

A-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10610 四川大学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10286 东南大学

10384 厦门大学

10459 郑州大学

10533 中南大学

10611 重庆大学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10295 江南大学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10490 武汉工程大学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10697 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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