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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承担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2015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1 阅读量:

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承担的2015年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我校承担的省基金到期未结题项目(项目清单请查阅附件1),请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省基金项目结题要求(相关要求请查阅附件3)尽快办理结题事宜,其中纸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于2015415之前到校科技处进行盖章。


    2、对于我校承担的2015年拟到期省基金项目(项目清单请查阅附件2),请通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到期时间及省基金项目结题要求(相关要求请查阅附件3),妥善安排好项目结题相关工作。


    3、杰青项目结题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校科技处。


    4、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意见”,对项目结题率较低的单位将核减下一年度项目推荐数;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取消该单位当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在任务书规定期限内既不提交验收申请又未提交延期申请且时间超过半年的,项目按“中止”结论予以结题,并取消该单位一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应切实重视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5、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 电话:22865525;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3; email:qqrkyc@fzu.edu.cn

     附件: 1、福州大学承担的省基金项目到期未结题项目清单

           2、福州大学承担的省基金项目2015年拟到期项目清单

           3、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说明


院科研办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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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我校承担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2015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1 阅读量:

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承担的2015年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我校承担的省基金到期未结题项目(项目清单请查阅附件1),请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省基金项目结题要求(相关要求请查阅附件3)尽快办理结题事宜,其中纸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于2015415之前到校科技处进行盖章。


    2、对于我校承担的2015年拟到期省基金项目(项目清单请查阅附件2),请通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到期时间及省基金项目结题要求(相关要求请查阅附件3),妥善安排好项目结题相关工作。


    3、杰青项目结题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校科技处。


    4、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意见”,对项目结题率较低的单位将核减下一年度项目推荐数;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取消该单位当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在任务书规定期限内既不提交验收申请又未提交延期申请且时间超过半年的,项目按“中止”结论予以结题,并取消该单位一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应切实重视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5、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 电话:22865525;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3; email:qqrkyc@fzu.edu.cn

     附件: 1、福州大学承担的省基金项目到期未结题项目清单

           2、福州大学承担的省基金项目2015年拟到期项目清单

           3、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说明


院科研办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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