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泉港区优秀人才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2 阅读量:

各位老师:

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优秀和紧缺专业人才的若干意见》(泉港政综(2016)148号)及《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优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港政办(2013)19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各位老师申报泉港区优秀人才认定。

该人才认定是今后申请泉港优秀人才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的前提和依据。申报类别请对照《附件2  泉港区优秀人才认定标准》酌情申报。

申报材料

1、《泉港区优秀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或护照

3、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4、职称证书

5、认定优秀人才的有关凭证,包括有效文件、证件等。

6、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

7、近期2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

请各位老师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制版交至旗山校区院办206小吕,电子版请发送至464639310@qq.com.

       建议:申请表表格格式不要去调整,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2份单独放,另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制作封面、目录、胶装。电子版材料请按顺序排好,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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