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泉港、旗山校区师生办公室分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4 阅读量:

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2017年1月4日学院党政会有关泉港及旗山校区师生办公室分配原则,现将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泉港校区

(一)教师办公室(图书馆4楼):

工催:407/408

材化:409/415

化工: 416/417

过控:418/419

教师办公室每间配备10张1.5*1.5米办公屏风位,一张小会议桌椅,若干铁皮双门柜

(二)研究生办公室(实验1号楼南面)

工催:201

材化:202

化工:203

过控:204

研究生办公室每间配备20-25张1.3*1.3左右尺寸办公屏风位,若干铁皮双门柜

二、旗山校区

(一)分配标准

按目前在职人员省级以上人才24平方米,正高18平方米,副高12平方米,其他人员9平方米,按系核算进行分配,同时再乘以0.5作为研究生及后期引进人员预留办公室。

(二)房源

根据房源情况,南楼按各单位面积的45%抽签决定;北楼按55%面积抽签决定(见附件,抽签时间另行通知)。南楼配备办公家具与泉港目前行政人员一致(1.5米长长条桌),北楼配备与泉港校区教师及研究生一致。

附件:师生办公室分配

 

石油化工学院

2017年1月14日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350108
邮箱: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0591-22865220
社交媒体
化工学院官微
化工学院官网
宣传视频
Copyright © 2025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