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各支部:
根据学校有关“福能奖教金”管理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第三届“福能奖教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福能奖教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在岗教职工。每届奖励25名优秀教职工,一线和常驻泉港校区的教职工优先推荐,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二、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品德高尚,作风端正,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2.全职在福州大学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三年以上者(2017年1月1日以前入职);
3.获得本奖项人员三年内不重复参评。
三、推荐方式
1.学院分配各系(中心)、各支部名额(见附件1),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支部推荐,学院初评后上报学校;
2.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申请表》(见附件2,支部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支部书记签字),并提交“主要业绩”栏所列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3.各支部将《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蒋林娟邮箱31904818@qq.com;
4. 以上材料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5:00前报送至院党委办。
5.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院内公示;
附件1 拟分配名额
单位 | 名额 |
过控/油储系 | 4 |
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7 |
化学工程与工艺系 | 5 |
材料化学工程系 | 5 |
院机关、学工办、实验中心 | 4 |
附件2《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申请表》
附件3《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申请汇总表》
石油化工学院党委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