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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玲等同志院长助理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6 阅读量:

各单位、各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李玲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聘期三年);

 孙志新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聘期三年);

 梁诗景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聘期三年)。


中共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关于李玲等同志院长助理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6 阅读量:

各单位、各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李玲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聘期三年);

 孙志新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聘期三年);

 梁诗景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聘期三年)。


中共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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