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上街公安分局通知,2011届毕业生即日起可到上街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地点:上街公安分局*大厅一号窗口;
二、迁移对象:户籍迁移到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的2011届毕业生;
三、办理人员:学生本人或学院负责学生户籍的工作人员;
四、携带材料:户口单页、毕业证、报到证;
五、注意事项:一旦迁移证办理完毕后,请大家核实迁移证上的落户地址、时效等相关内容,并尽快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落户手续,以免成“黑户”或“空中人”对日后造成影响。
望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2011届毕业生尽快前往办理。
福州大学保卫部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