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支部活力,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双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院各基层党支部。
二、立项要求
1.项目设计突出针对性。党支部要根据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思政、管理、服务、学习等中心工作,围绕一个主题,找准党建与业务、党建与人才培养等相融合、相促进的切入点,科学设计项目内容,做到项目主题鲜明,突出针对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
2.项目开展注重过程性。党支部要认真落实活动的“立项、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科学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过程中探索党支部工作思路、活跃党支部政治生活、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在过程中给党员定目标、压担子,引导党员接受党性锻炼,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项目参与力求广泛性。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突出党员的主动参与和自我教育,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全体党员共同参与项目的选题、设计、实施和总结,让立项活动成为党员的实际行动。
4.项目成果强调实效性。立项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要把取得实效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努力做到使广大党员受到教育、得到锻炼,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得到有效加强,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资助金额
本次拟资助优秀院级“支部立项”项目5个,每个项目1500元,资助普通院级“支部立项”项目10个,每个项目1000元。
四、时间安排
1.设计方案、申报立项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党支部在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填报《2024~2026学年福州大学化工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024~2026学年福州大学化工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183430@qq.com,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后交学院旗山校区泉港楼南202伍宇翔处。
2.确定立项、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从中确定院级资助项目予以公布,并将其中5-8个优秀项目推报校级资助。被确定为校级、院级资助项目的党支部,要根据项目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项目活动的实施,于2025年8月31日前填报《2022~2024学年福州大学化工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3)。学院党委将适时检查“立项活动”实施情况。
3.改进提升、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3月至2025年4月)。党支部要根据“立项活动”进展情况,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质量、确保实效,并注意做好“立项活动”的总结工作。学院将于2025年4月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和校级、院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如果项目确需继续开展的,经学院验收后可继续申报下一年度的“立项活动”。
化工学院党委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