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10年全国A类地区最低复试资格线,我院部分专业需接收少量调剂考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继续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
(1)430117--化学工程(专业硕士) 5名
(2)430136--制药工程(专业硕士)5名
二、注意事项
(一)原报考专业范围及初试成绩要求
1.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全国A类地区工学门类基本复试要求。
2.考生须是本科就读学校为211或985省部属院校或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中科院系统研究所或211、985省部属院校。
(二)调剂考生录取类别
1. 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制药工程(专业硕士)专业只有自费类别调剂指标,每年均需按规定缴交学费。
三、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如确认自己已达到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前述相关专业要求,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研究生调剂系统提交正式调剂申请。考生在教育部调剂平台提交正式调剂申请后,我院通常会在48小时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本人则须在我办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内再次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复试通知。未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自动列入复试名单。
四、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20-22日。考生提交调剂申请后可提前准备复试(有关复试内容、参考书目参见我院网页—招生工作—考试大纲;复试录取办法见我院网页—招生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
二0一0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