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招收2012年硕士生导师填报招生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6 阅读量:

各位导师:

    为做好2012年硕士生招生工作,请硕士研究生导师填报2012年度招收计划表(附表1),并于3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报送到学院研究生招生办(email:hxhgky@fzu.edu.cn;22866337)和相关学位点负责人。 

    请各学位点负责汇总各学位点拟招生数,并于3月21日上午报送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办(email:hxhgky@fzu.edu.cn)。

    学院将按照《福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和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制订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并会同各专业学位点负责人确定各导师和学位点的实际招生数。

    由于学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数整体下降10%,学院鼓励有条件招收专业学位型的导师积极申报专业学位型招生指标!

    逾期不交者,学院将无法保证其招生要求。 

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2.3.16

附表1 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2012年度招收计划表

 

导师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称、联系电话及邮箱、所属单位):

 

 

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年月、经费及下达部门):

 

 

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生的专业和人数

 第一专业及人数:

 

其他专业及人数:

 

 

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生的专业和人数

 第一专业及人数:

 

其他专业及人数:

 

 

  

附件2《福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全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新形势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保持合理研究生和导师的师生比结构,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每届招收的研究生人数做如下规定:

一、学术型硕士生导师:

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一般每届至多只能招收3个同级研究生,有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级基金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名。

候补和新增的硕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个学术型研究生;新增硕导在完成指导第一个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未出现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论文答辩未通过、论文查重率超过30%现象的,才能突破每年招收1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限制。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一般每届至多只能招收3个同级研究生,有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级基金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名。

候补和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个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新增硕导在完成指导第一个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毕业后,未出现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论文答辩未通过、论文查重率超过30%现象的,才能突破每年招收1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限制。

三、同一导师每届招收的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累计一般不超过5人;

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至多只能带6个同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四、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招生一年:

(1)    累计两人次毕业论文学校查重超过30%者;

(2)    累计三人次论文盲审出现评审结果不合格;

(3)    累计两人次论文答辩未通过的。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规定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实行,以前与之不符的规定废止。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关于招收2012年硕士生导师填报招生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6 阅读量:

各位导师:

    为做好2012年硕士生招生工作,请硕士研究生导师填报2012年度招收计划表(附表1),并于3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报送到学院研究生招生办(email:hxhgky@fzu.edu.cn;22866337)和相关学位点负责人。 

    请各学位点负责汇总各学位点拟招生数,并于3月21日上午报送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办(email:hxhgky@fzu.edu.cn)。

    学院将按照《福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和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制订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并会同各专业学位点负责人确定各导师和学位点的实际招生数。

    由于学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数整体下降10%,学院鼓励有条件招收专业学位型的导师积极申报专业学位型招生指标!

    逾期不交者,学院将无法保证其招生要求。 

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2.3.16

附表1 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2012年度招收计划表

 

导师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称、联系电话及邮箱、所属单位):

 

 

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年月、经费及下达部门):

 

 

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生的专业和人数

 第一专业及人数:

 

其他专业及人数:

 

 

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生的专业和人数

 第一专业及人数:

 

其他专业及人数:

 

 

  

附件2《福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全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新形势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保持合理研究生和导师的师生比结构,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每届招收的研究生人数做如下规定:

一、学术型硕士生导师:

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一般每届至多只能招收3个同级研究生,有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级基金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名。

候补和新增的硕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个学术型研究生;新增硕导在完成指导第一个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未出现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论文答辩未通过、论文查重率超过30%现象的,才能突破每年招收1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限制。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一般每届至多只能招收3个同级研究生,有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级基金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名。

候补和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个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新增硕导在完成指导第一个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毕业后,未出现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论文答辩未通过、论文查重率超过30%现象的,才能突破每年招收1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限制。

三、同一导师每届招收的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累计一般不超过5人;

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至多只能带6个同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四、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招生一年:

(1)    累计两人次毕业论文学校查重超过30%者;

(2)    累计三人次论文盲审出现评审结果不合格;

(3)    累计两人次论文答辩未通过的。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规定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实行,以前与之不符的规定废止。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 350108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电邮: syhg@fzu.edu.cn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