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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大纲录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1 阅读量:

      请担任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老师于开学两周内将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录入系统,两周后教务处将对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录入情况进行检查。

 

 

 

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办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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