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转发: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阅读量:

校教〔2013〕25号

 

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发挥课程在课堂教学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同时从中遴选若干门授课教学效果较好、有特色的课程申报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提升我校课程建设水平和影响力。福州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共计划建设10门。

二、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本校正式聘用教师,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教学优秀奖”获奖者、“最佳一节课”获得者主讲视频公开课。

(二)课程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教育先进的教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代表我校教育教学水平。主讲教师应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三)课程应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45分钟。课程建设重点包括(1)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2)专业导论类课程,优先选择涵盖专业数量较多、开设学校和招生总量大以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专业类。(3)授课面广的公共基础和学科基础课。教育部已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edu.cn)上公布了202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者可在申报拍摄前先上网学习借鉴,同时应避免重复申报已在“爱课程”网上公开的类似课程。

(四)为保证视频公开课的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制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附件1)。

(五)精品视频公开课以教师自愿申报、自愿共享为原则,面向我校校内师生免费开放,各学院应事先告知参与视频公开课拍摄的教师和学生有关课程视频将在网上公开等事宜。

三、申报与建设程序

(一)2013年5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处教研教改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11),材料包括(1)**学院申报2013年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汇总表(附件2);(2)2013年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申报书(附件3);(3)课程录像光盘1张(不少于1节课)。

已申报2013年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的5门课程(海洋文明-苏文菁、品牌知道与品牌管理-肖阳、物理照亮世界-曾永志、中国企业法律文化-丁国民、陶瓷纵横-吴任平)本次不再需要重复申报。

(二)2013年5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最后要建设的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并拔一半的建设经费。课程负责人需签订视频公开课制作承诺书。

(三)2013年11月30日前,入选课程按要求完成全部视频录像的制作,并提交以下材料:(1)课程全部录像光盘2套(含视频文件、唱词文件);(2)纸质课程元数据文件(电子档);(3)课程文件光盘2份,包括课程配套的元数据文件、课程目录、推介词文件等。

(四)2013年12月30日前,学校再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针对课程内容和制作进行认真审查,课程须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在校内试用,根据效果和反馈进行完善。

(五)2014-2015年,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精品视频公开课文件建设要求,从已建设好的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中择优推荐申报。

四、建设经费

每门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支持第一期建设经费1万元,同时每门课程还可获得教学业绩津贴奖励分值30分。

附件1: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1).doc

/attach/2015/02/05/77711.doc

附件3:2013年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申报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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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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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25 阅读量:

校教〔2013〕25号

 

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发挥课程在课堂教学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同时从中遴选若干门授课教学效果较好、有特色的课程申报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提升我校课程建设水平和影响力。福州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共计划建设10门。

二、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本校正式聘用教师,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教学优秀奖”获奖者、“最佳一节课”获得者主讲视频公开课。

(二)课程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教育先进的教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代表我校教育教学水平。主讲教师应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三)课程应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45分钟。课程建设重点包括(1)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2)专业导论类课程,优先选择涵盖专业数量较多、开设学校和招生总量大以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专业类。(3)授课面广的公共基础和学科基础课。教育部已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edu.cn)上公布了202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者可在申报拍摄前先上网学习借鉴,同时应避免重复申报已在“爱课程”网上公开的类似课程。

(四)为保证视频公开课的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制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附件1)。

(五)精品视频公开课以教师自愿申报、自愿共享为原则,面向我校校内师生免费开放,各学院应事先告知参与视频公开课拍摄的教师和学生有关课程视频将在网上公开等事宜。

三、申报与建设程序

(一)2013年5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处教研教改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11),材料包括(1)**学院申报2013年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汇总表(附件2);(2)2013年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申报书(附件3);(3)课程录像光盘1张(不少于1节课)。

已申报2013年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的5门课程(海洋文明-苏文菁、品牌知道与品牌管理-肖阳、物理照亮世界-曾永志、中国企业法律文化-丁国民、陶瓷纵横-吴任平)本次不再需要重复申报。

(二)2013年5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最后要建设的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并拔一半的建设经费。课程负责人需签订视频公开课制作承诺书。

(三)2013年11月30日前,入选课程按要求完成全部视频录像的制作,并提交以下材料:(1)课程全部录像光盘2套(含视频文件、唱词文件);(2)纸质课程元数据文件(电子档);(3)课程文件光盘2份,包括课程配套的元数据文件、课程目录、推介词文件等。

(四)2013年12月30日前,学校再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针对课程内容和制作进行认真审查,课程须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在校内试用,根据效果和反馈进行完善。

(五)2014-2015年,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精品视频公开课文件建设要求,从已建设好的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中择优推荐申报。

四、建设经费

每门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支持第一期建设经费1万元,同时每门课程还可获得教学业绩津贴奖励分值30分。

附件1: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1).doc

/attach/2015/02/05/77711.doc

附件3:2013年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申报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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