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转发: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暨组织推荐申报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发布日期:2013-04-15 阅读量:

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暨组织推荐申报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教〔2013〕24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情况暨遴选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3〕32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组织推荐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我校2012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项目组分别填写国家级、省级《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表》,于4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学办。各学院请于4月26日前统一将项目开展情况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sjk@fzu.edu.cn。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 5月4日前学校需向省教育厅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相关自评材料。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督促各项目及时填报项目开展情况表。

二、组织推荐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项目内容与项目数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我校201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计划立项数预计与2012年度持平,具体项目数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投入项目研究或实施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国家级或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与省级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对重复申报的,只支持其中一类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和下一年度的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5.每个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建议项目申请团队成员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由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

    (三)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执行时限为1—3年。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难度较大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必须结题。

    (四)指导教师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创业实践项目需由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项目实施学院要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教师只是起辅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当要自主设计选题、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

(五)资助项目额度

学校此次遴选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不低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不低于0.5万元的经费资助。

(六)项目管理

1.学校成立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各学院相应成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2.学校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根据《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具体负责管理和指导。

4.填写项目申请书时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项目立项后,各项目组应保证项目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进度和要求进行。

在执行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并停止其再申请项目的资格。

(七)项目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请项目负责人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分别下载国家、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一式一份),填写完毕并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后,于5月6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学办;

2.5月7日——5月9日,学院组织本院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初审时希望尽量采取学生报告、答辩、评议程序,客观公正遴选项目,评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审专家),一般不能少于5位。经初审推荐优秀项目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跨学院的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进行评审和申报;

3.5月10日前,各学院将推选的项目报送学校教务处;

4.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终审,根据学院的初审情况确定参加复选项目,终审采取申请者现场报告(PPT演示)、答辩、评议等环节,确定最终入选的预备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5.学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并上报省教育厅。

(八)报送材料

各学院将推选项目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一式一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会同电子版材料于5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sjk@f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申报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2866853

 

附件:1.福州大学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表

2.福州大学2012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表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情况暨遴选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3〕32号)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3年4月15日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转发: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暨组织推荐申报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发布日期:2013-04-15 阅读量:

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暨组织推荐申报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教〔2013〕24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情况暨遴选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3〕32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组织推荐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我校2012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项目组分别填写国家级、省级《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表》,于4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学办。各学院请于4月26日前统一将项目开展情况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sjk@fzu.edu.cn。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 5月4日前学校需向省教育厅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相关自评材料。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督促各项目及时填报项目开展情况表。

二、组织推荐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项目内容与项目数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我校201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计划立项数预计与2012年度持平,具体项目数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投入项目研究或实施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国家级或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与省级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对重复申报的,只支持其中一类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和下一年度的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5.每个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建议项目申请团队成员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由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

    (三)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执行时限为1—3年。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难度较大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必须结题。

    (四)指导教师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创业实践项目需由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项目实施学院要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教师只是起辅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当要自主设计选题、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

(五)资助项目额度

学校此次遴选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不低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不低于0.5万元的经费资助。

(六)项目管理

1.学校成立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各学院相应成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2.学校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根据《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具体负责管理和指导。

4.填写项目申请书时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项目立项后,各项目组应保证项目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进度和要求进行。

在执行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并停止其再申请项目的资格。

(七)项目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请项目负责人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分别下载国家、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一式一份),填写完毕并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后,于5月6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学办;

2.5月7日——5月9日,学院组织本院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初审时希望尽量采取学生报告、答辩、评议程序,客观公正遴选项目,评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审专家),一般不能少于5位。经初审推荐优秀项目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跨学院的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进行评审和申报;

3.5月10日前,各学院将推选的项目报送学校教务处;

4.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终审,根据学院的初审情况确定参加复选项目,终审采取申请者现场报告(PPT演示)、答辩、评议等环节,确定最终入选的预备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5.学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并上报省教育厅。

(八)报送材料

各学院将推选项目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一式一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会同电子版材料于5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sjk@f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申报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2866853

 

附件:1.福州大学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表

2.福州大学2012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表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情况暨遴选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3〕32号)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3年4月15日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 350108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电邮: syhg@fzu.edu.cn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