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2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4 阅读量:

校教〔2012〕46号

 

关于开展2012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有组织、有计划地编写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含本科和研究生教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立项及评审条件详见《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11[ 61 ]号),对于国内已有统编的优秀教材或国家级规划教材,原则上不予立项,但鼓励教师编写教学辅助教材。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材料包括:(1)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教务处主页→质量工程网→下载专区→教材立项,或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2)相应讲义(修订、再版的教材还需提供原教材一套)。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书中写明学院保障措施和意见。各学院将以上材料及“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可从教务处主页→质量工程网→下载专区→教材立项下载)于10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办公室,并将申报书电子版汇总后发至jyk@fzu.edu.cn。申报联系人:林数,联系电话:22866859。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24日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2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4 阅读量:

校教〔2012〕46号

 

关于开展2012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有组织、有计划地编写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含本科和研究生教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立项及评审条件详见《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11[ 61 ]号),对于国内已有统编的优秀教材或国家级规划教材,原则上不予立项,但鼓励教师编写教学辅助教材。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材料包括:(1)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教务处主页→质量工程网→下载专区→教材立项,或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2)相应讲义(修订、再版的教材还需提供原教材一套)。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书中写明学院保障措施和意见。各学院将以上材料及“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可从教务处主页→质量工程网→下载专区→教材立项下载)于10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办公室,并将申报书电子版汇总后发至jyk@fzu.edu.cn。申报联系人:林数,联系电话:22866859。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24日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 350108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电邮: syhg@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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